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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伙伴都是情投意合
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网络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4-9

  我上班时也是很小心的。但女人有时控制不住自己,常会跑过来看一眼,或者打个电话什么的,所幸仍然很隐秘。只是很久之后,有一些传闻,说谁与谁好之类。

  我们相处了两年左右,后来不在一个单位了,联系越来越少了,渐渐就淡了,但有什么事情的时候,还会相互帮忙。

  和她在一起这两年,我没有过别的女人。我在某一段时期内总是专一的,现在也一样。我觉得如果遇到的是自己喜欢的女人,性上也很和谐,我就不会想同时再找别人。只是在一段稳定的关系结束后,一个新的适合开始稳定关系的人遇到之前这段时间内,我的性伙伴可能会比较多一些。比较堂而皇之的解释是,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和道德观,而实质上,我这也是在追求质量。如果我同时和两个人约会,我的心思会不完整,和一个人做爱的时候想着另一个人,连做爱的质量也会下降。而且年龄大了这个问题也就更明显了,如果我3天和两个人各做一次爱,就会使性生活受影响。

我还有自己的做人原则与立身之道。我还是有许多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。

  曾有一个女孩子跟我暗示三四个人一起做爱的事情,我当即表示,我不能接受。对于同性恋,我也接受不了,想象不出来。

  在我后来的性伙伴中,没有纯粹的一夜情的关系,没有单纯为了做爱而相识了去做爱的。总是先谈得来,有感觉了,情投意合了,再自然地发生性爱。这样也就不太可能只做一次。

  一定要有感觉了才做爱,像找小姐那样一、二、三,买单,感觉非常不好。  

  离婚后,我是一个单身,我结识的女人基本也都是单身的,未婚或者离异。我不喜欢做第三者,因为彼此处境不同,心态也不一样,而且我也会觉得对不起对方的配偶。而且这时候也主要是和我年龄接近的将近中年的人了,中年人都有一定的生活基础,比如她们也会有自己的住处,我们可以去她那里约会。再比如经济上宽裕一些,常一起出去玩,在旅店开房间也不需要结婚证,常是以一个人的名义登记。现在我们出去玩常带着一个帐篷,在野外露营。  

  1999年之后,我交过三个比较稳定的女朋友,都有半年至8个月的时间建立稳定的同居关系。我会领她们回自己的住处,没有建立稳定的关系的女人,我不会往家里领。

我的房子还是在部队大院里,有站岗的战士,还有家委会的老太太们,领人去他们都会看到,院子里对这种事还是很敏感的。如果是短暂的关系,去时很紧张,第二天还要早早地走,那种心理上的感觉很不好。如果是长期同居,别人会以为是我的女朋友,会好一些。
  但如果频繁地换不同的人带回去,会给人造成很乱的感觉,很不好。毕竟,院子里的人之间都太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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